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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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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委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和协助市有关部门对委系统领导干部的考察、考评、调配、管理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党的统战工作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负责宗教工作;负责委系统人才规划、机构编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等工作;负责系统职工的调配;负责劳动工资以及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负责干部职工出国的报批工作;负责办理公务员、干部、工人的退休、退职工作;负责“双拥”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委系统业余党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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