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是主管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的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为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智慧城管、垃圾分类、固废处置、环卫设施、垃圾处理的考核监督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核定、征收、分配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景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智慧城管、垃圾分类、固废处置、环卫设施、垃圾处理的考核监督等事务性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5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5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38人,其中:在职人数138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38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8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8432.99万元,较上年增加4971.9万元,增长14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2.9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0.3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1万元;无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03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9.6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30万元;无其他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上年结转(结余)。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8432.99万元,较上年增加4971.9万元,增长144%。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16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8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29.3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4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2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万元;项目支出265.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7.4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65.7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3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59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7890.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5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53.9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40.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6万元;购房补贴支出42.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4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6.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21.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9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5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3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5万元;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5.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7.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02.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35%,较上年减少58.1万元,下降1.68%。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8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5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59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860.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0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05;住房公积金支出240.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0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6万元;购房补贴支出42.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5486.84万元,较上年增加5418.3万元增长93.8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垃圾处置费征收 。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37.4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4.7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82.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1、2023市管景观照明设施养护经费项目:确保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运行,保障景观照明设施的功能和性能,照明设施的养护经费为正常开支经费。
1)、项目概述:为实现景观照明精细化管理,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质量,确保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运行,保障景观照明设施的功能和性能,结合南昌市的实际情况,也为体现城市照明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照明设施的养护经费为正常开支经费。
2)实施主体:南昌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
3)实施周期:1年
4)年度预算安排:265.791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立面led灯具养护数量=64797盏,落地控制箱养护数量=420台,中心控制室养护数量=1座
质量指标:管辖范围内设施完好率≥95%,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材料质量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灯具巡检周期=2次/每月,道路照明设施维护值班周期=24小时/每天。
成本指标:立面led灯具养护成本≤30元/盏,落地控制箱养护成本≤1200元/台,中心控制室养护≤1200000元/座。
社会效益指标:管护设施投诉问题处理率=100%。
满意度指标:管辖范围内路灯亮灯率≥96%,管养区域周边居民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万元,比上年增加3.4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xx局(委、办)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样式: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
(三)……
以上收支科目,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选取科目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