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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1-2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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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主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和城市维护费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排水排污、城市燃气等行业的管理工作,对有关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调度和应急处置。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四)负责城市市管道路、桥涵、隧道、地下人行通道,公园、广场、道路景观照明、园林绿化、排水排污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行使市本级承担的城管执法职能。查处跨 区域和重大城管执法案件。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察。

(六)参与制定城市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市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参与城市规划区市政、市容环卫、城市管道排水排污、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对城市道路挖掘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拆改迁、城市管道排水排污、管道燃气、户外广告、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等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七)组织开展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市容、临街景观及灯饰亮化的管理。负责制定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城区道路保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职责。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以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广实施。

(九)负责全市公园、动物园的行业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居住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建设的绿化工程。

(十)参与城市管道排水专项工程的审查和城区新、改、扩建管道排水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对城区主要管道排水泵站及其排水设施的统一调度、管理和维护。负责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的运营监管。

(十一)负责城市供水、建成区范围内水面管理及污水处理。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平台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县区开展相关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强党建,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升全局系统党建水平。一是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持续开展“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和规范局系统党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制度,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三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严密防范廉政风险;继续坚持做好巡察和审计的整改工作,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问题整治,坚持严的主基调,严肃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四是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及时选配年轻优秀干部。持续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城市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保安全,有效提升化解风险能力。坚决守牢安全底线,以一局的安全平稳保障全市的安全平稳。一是深入开展城市运行安全整治行动,做好高空广告、渣土运输、园林绿化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加强对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置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确保运转正常,突出做好恶劣天气环境下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开展市政设施隐患治理。继续开展窨井盖问题整治,持续抓好城市道路地下空洞的检测工作,加快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整改,实施跨赣江桥梁防船舶碰撞设备采购等项目,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对金山大道6个点位,昌南大道19个点位安装超载监控系统。三是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老旧燃气立管改造项目,强化瓶装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燃气违法行为,加快推广燃气安全装置,推进管道燃气信息系统整合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燃气安全智慧管理水平,保障燃气安全。四是开展排水防涝各项工作。开展排水设施大清掏行动,进一步加强电排站等排水设施管理,完善城市排水应急预案,加快推进南昌市内涝治理“十四五”系统化项目,2023年计划实施沿江快速路沿线10处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及中心城区15座排水泵站维修改造项目。五是全力维护局系统稳定。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舆情应对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局系统平安、和谐、稳定。

(三)美环境,牢固树立精细管理理念。常态化开展八大行动,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环境。一是持续唱响“洁净南昌”品牌。深化“马路本色”行动,加大城市道路、桥梁、快速路边墙、护栏及绿化的保洁频次;巩固环卫市场化成效,加大对环卫企业的监管,制定完善考核及淘汰退出机制,督促环卫企业的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300吨/日泉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环卫作业车辆取水设施河湖水净化利用项目;继续加强麦园和泉岭垃圾处理处置监管工作,督促麦园做好环境治理工作。二是持续巩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实施《南昌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推进园林绿化事业科学发展;不断提升绿化养护水平,制定补种补栽计划,加强行道树修剪工作,对密度较大绿化带进行疏解,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养护监管办法;扎实推进公园绿道建设,2023年计划新建口袋公园28个、建设绿道50条,加快推进百花园、合肥园博会南昌展园等重大园林绿化工程;加强公园广场日常管理,实施青山湖、江滩公园等市管公园提升改造,全面推广市民园长,提升公园服务品质;常态化开展绿化彩化工作,运用花卉营造花境景观,节假日在全市重要公园广场和交通场站设置立体造型,烘托节日氛围,继续办好第35届菊花展览,丰富市民生活;加大立体绿化推广力度,因地制宜增加城市绿化空间。三是持续提升水务管理水平。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专项审计等各类督察、检查反馈涉及城镇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问题的整改;加快污水管网建设,2023年新建污水管网5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约150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约100公里,完成红谷滩、高新、经开及湾里管理局污水溢流直排口整治;强化河湖日常管理,加强河道岸线周边卫生巡查保洁,合理控制河湖水体水位,强化河湖水体日常养护、蓝藻防治工作,保持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加强污水提升泵站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管网清淤疏浚等日常养护制度,逐步建立管网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管网有效运行;健全污水接入管理制度,强化排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对偷排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强化供水保障,推进总投资1.36亿元的紫阳大道、南昌东站、九龙湖西部组团、九望新城四大区域供水管网工程建设。四是提升设施养护水平。加大设施管养力度,落实预养护机制,健全完善设施管护标准,采购专业机械设备,做好市管道路、桥梁、隧道、路灯等设施病害全方位整治维修工作,确保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严格落实城市家具建设指引各项要求,规范城市家具管理;不断规范广告招牌管理,对非法设置、存在安全隐患广告招牌、LED电子屏进行拆除,对品质低下的进行优化提升。五是强化行业监管能力。积极探索推广“10分钟”快速化处置模式,加强日常巡查的频率,出现问题10分钟内相应人员到场处理,有效提升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水平;不断完善考核体系,融入创建内容、突出日常考核,加强对重点区域、线路的日常考核,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加大对重大活动保障工作的督查,逐步探索建立机关、数字城管、组织及纪检联动督查常态化机制,加大掌上城管APP运用,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问题督查下派、整改反馈、长效管理工作闭环机制,进一步提升督查效率;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以及城市管理各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规划和标准编制工作;持续推进事权交接工作,继续协调督促相关各方完善办理移交手续,确保各类设施应交尽交、不留遗漏。

(四)惠民生,不断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城市管理惠及更多市民。一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全市计划改造303个老旧小区,明年改造303个,涉及93483户,总面积750万平方米,预计投资额26亿元,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对之前完工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回头看。二是加快实施停车场建设。进一步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新建公共停车场补齐停车设施短板,2023年计划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万余个,其中各县区结合老旧小区改和单独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增泊位9000个,市政控股集团建设立体停车场,新增泊位1216个。三是加快智慧化公厕平台建设。通过智能化设备实现高效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厕管理的精细化程度,提升管理效率。同时对保洁人员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公厕保洁工作到位;居民自动查询公厕,加强公厕便民属性,增加自动巡厕、维修报送等功能。四是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围绕生活垃圾前中末端集中突破,前端做好撤桶并点、配齐分类督导人员等工作,中端采购376辆厨余垃圾车等厨余收运相关设施设备,对厨余垃圾运输车进行统一编号,编写厨余专送收集线路,加快推进垃圾中转站改造,督促各县区完成建设一座面积不少于1500平米的再生资源分拣转运中心任务,末端不断提升垃圾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稳步前进。五是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流程,紧盯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大力推动用水用气指标取得创新突破。六是积极动员市民参与。加强与各级媒体的紧密联系和密切配合,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城市管理宣传工作,重点反映我市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优秀成果和先进典型。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行动,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广泛动员更多力量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

(五)严执法,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配合市司法局对《南昌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联合水利局完成《南昌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申报《南昌市市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办法》列入202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划清职责边界。二是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建立常态巡查机制,加密巡查频次,开展拆违行动,严控新增违章建筑,对违法建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开展围墙围挡整治。继续强化围墙围挡动态管理,对各类围墙围挡分类施策,重点整治“围而不建、围大建小”等问题,推进围墙围挡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开展非机动车乱停整治。重点围绕交通枢纽、商业区域、旅游景点、居住区等重点区域,加强乱停行为整治,同时结合道路实际,增设停放区,满足市民需求。五是开展渣土运输整治。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调整等工作,不断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加快推动资源化利用项目。六是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坚持堵疏结合,推进夜市环境整治,强力推进油烟治理,将露天烧烤纳入常态化管理,力争取得推动夜市经济发展和便民利民双成效。七是开展空中管线整治。将背街小巷和住宅小区空中管线整治作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全力攻坚,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治时间表,力争在2023年年底前,将文明城市创建重点的社区、农贸市场、医院及交通场站周边的背街小巷和小区的空中管线全部整治到位。八是开展垃圾广告整治。重点对城区背街小巷、社区楼道等区域以及共享单车、公交站台等部位垃圾广告开展强力整治,加强同公安、工信部门联动,形成垃圾广告齐抓共管、人人喊打的态势。

(六)抓项目,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坚持项目为王的理念,扎实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功能。一是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项目。在完成2022年排水单元达标创建任务的基础上,2023年实施1718个排水单元的达标创建任务。继续开展合流制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在青山湖一期项目开工建设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二期、三期以及朝阳、红谷滩(新建区长堎镇)、南昌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治理片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二是加快推进放管服平台建设。该项目总投资约6993万元,主要内容为整合建立“一个中心和六大行业应用系统”(即:一个中心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六大系统为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水务、综合执法、房屋建筑),按照2023年6月份节点,加快项目审批和招投标工作,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三是实施积水点改造项目。实施八一大道、中山路少年宫等32处积水点改造,同时对沿江快速路沿线东莲路、八月湖路、生米大桥、云飞路、云锦路、朝阳大桥、水厂路、灌婴路、南昌大桥、水产市场共10处交叉口积水隐患风险点进行点改造,提高立交排水设计标准。四是实施城市增亮补亮项目。开展市管路灯节能改造及功能提升采购项目,更换16条道路路灯灯具,破损的路灯检修孔盖,老化的电缆线路;采购路灯监控终端90台,单灯监控终端1000个,能耗监测设备300台,智能路灯控制箱30台,照明资产信息采集关联3000杆,路灯控制箱升级改造160台。各城区根据实际情况,对背街小巷进行增亮补亮。五是启动实施动物园二期建设。新建动物园南大门、科技科普大楼等场所,新建熊猫馆,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并计划新引入2只大熊猫,打造以熊猫为核心,亚洲象、华南虎、蓝冠噪鹛等为特色,种群丰富、设施完备的现代化动物展园。

三、单位基本情况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有1个预算单位即局本级,为行政机关。编制人数105人,行政编制105人。实有人数173人,其中:在职人数97人,包括行政人员9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98.41万元,比上年增加641.66万元,增长2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6.7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598.41万元,比上年增加641.66万元,增长21.7%。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99.9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85.8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9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7万元;项目支出198.5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98.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5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2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85.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4%;商品和服务支出790.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58.41万元,较上年增加301.66万元,增长10.2%。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3%;城乡社区支出2750.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4%;住房保障支出270.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591.75万元,较上年增加313.26万元,增长112.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照要求将2023年实有资金开支列入部门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3.1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03.16万元,工程预算0.00万元,服务预算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件。

(九)项目绩效情况

1、环卫工人节活动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隆重、热烈、节俭、务实”地组织好全市环卫工人节活动,广泛宣传环卫工作业绩,弘扬环卫职工奉献精神,展现环卫事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各界对环卫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关心。

2)实施主体: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科

3)实施周期:2023年全年

4)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充分利用城市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和设备,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体制,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完善城市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城管执法工作管理力度。项目实施后,能有利于保障全市环境质量水平,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美化清洁城市,改善城市环境。

2)实施主体: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实施周期:2023年全年

4)年度预算安排:138.5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5.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去年因公出国(境)实际发生情况,适当缩减;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缩减三公经费。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上年减少4.0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缩减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第三部分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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