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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1-20  访问量: 

第一部分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隶属于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照明设施等设施的监督考核、行业规范制定、市政设施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城市市管道路、桥梁隧道、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等。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提升设施管养精细化:提升设施功能品质。健全完善设施管护标准,推行管养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全员出动、全力以赴做好市管道路、桥梁、隧道、路灯等设施病害全方位整治维修工作,进一步提升市政设施的功能和品质,确保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提升综合管养能力。加大设施管养力度,落实预养护机制,推广“四新”应用。采购专业机械设备,提高设施养护科技化、信息化、专业化、机械化水平,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增强养护、建设和开拓市场能力。加强井具井盖整治协调管理。继续开展窨井盖问题整治,探索推动建立健全井盖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推广使用防沉降、防噪音的新型井具,着力解决各类井盖缺失、破损、下沉、突起等病害问题。全面开展城市道路地下空洞检测。继续抓好城市道路地下空洞的检测工作,全面落实市管道路空洞检测,支持县()开展道路空洞检测。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能力,抓好防汛排涝、扫雪除冰等应急工作和重大活动保障任务。进一步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提升围挡品质,做到围挡完好、洁净、规范。

(二)推进重大重点工程建设:打造市政设施精品工程。围绕出精品、创优质的建设理念,提升工程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城市绿道建设项目、阳明路和井冈山大道人行道整治项目等工程,确保工程高效率、出精品。扎实完成专项设施整治维修。按照年度计划完成设施整治维修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整改、青山湖-阳明路隧道-洛阳路隧道和滕王阁-民德路隧道监控系统安全隐患整改、八一大桥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等项目。配合推进“智慧市政”建设。重点建设“智慧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改造升级原有照明监控系统,提升设施管理智能化、信息化、科技化。探索与公安部门对接联动,共享道路设施“天网”监控资源,实现违规开挖、占道实时电子监控。加快城建档案信息技术应用与革新,完善城建档案信息安全。

(三)创新提升综合管理:激发队伍创新能力。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举措,结合办班培训与拓展实践等方式,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队伍,激发干事创新活力。持续抓好质量管理。继续开展质量培训和教育等系列活动,使质量意识入脑入心。加强劳务队伍管理,完善质量管理细则,严格督查考核,将质量标准落实到市政设施管养建的各个环节。继续提升办公效能。拓展“钉钉”智能移动办公平台使用功能,重点落实应用电话会议等智能办公功能,全面提升单位整体运行效率,提升办公效能。优化城建档案管理。推进档案数字化、提升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档案开放性展示馆。规范声像档案移交,创新档案开发利用,做好档案验收、查阅服务。

(四)提高党群工作水平: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按要求及时加强政治思想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并融入到“三会一课”、党员实践等学习活动当中。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举办2022年度全体党员学习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授课,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建强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党务干部(含干事)队伍培训班。细化措施落实支部建设。继续贯彻“三化六好”标准,践行“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要求,强化支部建设。推行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制度,加强对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注重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督查党员开展党员进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宗旨意识,提升党性觉悟,强化党员模范带头服务市民百姓。

(五)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建强班子落实责任。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履行职责,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巩固“四风”整治成果。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大“怕慢假庸散”治理力度。紧紧围绕“彰显省会担当”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查纠“怕慢假庸散”问题,特别是针对当前存在的市政设施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当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工程标准不高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拓展渠道强化监督。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作风教育整治工作检查督导。多种方式畅通反映渠道,加强信访举报线索受理。

(六)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开展综治安全专项活动。积极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指示要求,认真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等专项活动,重点抓好“国庆”、“中秋”节等重大时节、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抓好日常综治安全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不稳定情况,做好信访事项的处理与回复工作。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抓好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督查,狠抓隐患整改落实;每季对安全稳定情况进行分析,认真部署下季度安全稳定工作。落实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八五”年度普法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维稳知识教育。落实特种作业人员、“三类人员”等培训教育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南昌市政设施事务中心内设科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督查考核科、应急安全科、道路管理科、城市桥隧管理科、照明设施监管科、工程管理科、跨江桥梁管理科、城建档案管理科。核定下设分支机构15个,分别为:城市道路监管一所、城市道路监管二所、城市桥梁监管所、跨江桥梁监管一所、跨江桥梁监管二所、路灯设施监管所、隧道监管所、市政设施养护一所、市政设施养护二所、道路照明设施养护所、跨江桥梁养护所、智慧市政监控所(指挥调度所)、市政设施质量检测所、城建档案馆、燃气监管所;

编制人数492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92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6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62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62人;离休人员小计2人;退休人员小计606人。遗属14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政设施设施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552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154.54万元,增长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23.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4.5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552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154.54万元,增长8.0%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23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9.9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397.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07万元;项目支出2291.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6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291.7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1.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4.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17.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8.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4.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397.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1.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41.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政设施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523.27万元,较上年增加1154.54万元,增长8.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1.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4.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17.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8.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4.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23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9.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97.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07万元;项目支出2291.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6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91.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809.4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35.4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731日,单位共有车辆6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专业技术用车(包括洒水车、载货汽车、高空作业车等)55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采购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1、市政设施日常管养项目:

1)项目概述:负责城市市管道路、桥梁隧道、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79号),《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涉水管理职责及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洪编发【2021154号),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照明设施等设施的监督考核、行业规范制定、市政设施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等事务性工作以及全市供气的监督考核等行政辅助性工作;负责城市市管道路、桥梁隧道、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等。

3)实施主体: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

5)年度预算安排:2291.7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养护道路面积大于等于1702774平方米;维护保养人行道面积大于等于175519平方米;桥梁日常管护面积大于等于166310平方米;路灯及景观灯维护大于等于6890盏;维护路灯专用变压器大于等于120台;档案保管数量大于等于249154卷;燃气监管平台运维1套。

质量指标:桥梁检测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管养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严控区路灯设施产量率大于等于98%;控制区及一般区路灯设施完好率大于等于95%;档案保存完好率100%;档案归档及时性100%

时效指标:维修完工及时率大于等于95%;案件处理及时率100%;档案归档及时性100%

成本指标:道路附属设施维护保养成本小于等于100%

经济效益指标:照明设施能耗节能率大于等于2%

社会效益指标:道路桥梁安全通畅率大于等于95%;档案查询服务质量100%;道路整改优良率10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9.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5.4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1.4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6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涉水管理职责及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洪编发[2021]154号),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单位排水事务中心将原燃气管理处编制划转至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划转并入5辆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其他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昌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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