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是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建成区内电排站、水闸等内河水利设施的建设、运行调度和维修养护等排涝事务性工作;承担对进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水质进行监测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市管道路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局机关做好建成区湖泊、排水(污水)、污水处理和供水等行业的监督考核等行政辅助性工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加强内部管理,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采取建章立制、奖勤罚懒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考勤、绩效管理、职称申报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按照《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考核办法》开展中心考核工作,以考核为准绳,督促、指导中心股室、下属站所开展工作。
(二)立足主责主业,继续做好防汛排涝各项工作。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精神,扎实做好强降雨期间排水工作,确保不出现长时间大面积积水,保证城市正常运转。继续做好泵机、管网、井具等排水设施的养护力度,力求做到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继续加强积水点改造力度,通过开挖清淤、新增雨水井等方式,着力解决部分地段易积水的问题。
(三)履行监管职能,继续开展建成区县区涉水考核。督促考核各县区污水提质增效工作、污水提质增效工作、排水防涝管理工作、河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应急防涝工作,对有关重点工作、专项工作进行督查。继续加强湖泊供水监管频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监管水平,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全面推进湖泊供水监管工作走向深入。
(四)履行管理职能,继续抓好排水行业监管。继续做好污水(泥)处理厂的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污水(泥)处理厂巡查制度,不断强化台账管理,强化考核与通报制度。继续强化水质监督性检测工作,做好计量设备的检测工作和乌沙河沿线金达莱分散式处理点的巡查工作。继续探索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的长效、集约机制,做好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青山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及一级B提标改造项目移交前期准备。继续抓好排水行业管理,大力打击私接乱接、违规排放等扰乱排水秩序的行为,确保管网健康。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共设置内设机构10个,下设站所8个,具体如下: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宣传教育股、财务审计股、应急安全股、督查考核股、排水管理股、污水处理监管股、湖泊供水监管股、指挥调度股;下设机构(8个):湖泊监管所、供水监管所、排水污水监测监理所、污水(泥)处理运行监管所、排水污水管网养护一所、排水污水管网养护二所、排水污水泵站管理所、内河闸门调度所。
编制人数24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49人。实有人数33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3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30人;离休人员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108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排水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1220.25万元,较上年增加5942.59万元,增长11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44.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6.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7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7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排水事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1,220.25万元,较上年增加5942.59万元,增长112.6%。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80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31.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41.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648.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5万元;项目支出41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75.68万元,资本性支出41.8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12.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3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141.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24.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80.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万元;对资本性支出41.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944.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6.59万元,增长12.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36.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526.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5.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4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5万元;项目支出41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75.68万元,资本性支出41.8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05.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9.2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件。
(九)项目绩效情况
1、排水设施管护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排水设施管护经费主要对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管辖内的403.55公里城市排水道管网、12952座雨水井和11446 座检查井、11座雨水泵站和22座污水泵站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老城区排水设施完好、下水道通畅和路面整洁,减少内涝灾害,保证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民能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79号)、《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涉水管理职责及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洪编发【2021】154号),主要承担城市市管道路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对进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水质进行监测等事务性工作。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05]491号、洪府厅抄字[2005]983号、洪府厅抄字[2009]363号、洪府厅抄字[2010]890号、洪府厅抄字[2011]391号、洪府厅抄字[2012]296号、洪府厅抄字[2013]352号、洪府厅抄字[2014]74号、洪府厅抄字[2017]513号、洪编发[2021]154号、《关于对<关于市防洪排涝工程事务中心继续使用计划外用工的请示>的回复》文件精神,承担城市市管道路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对进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水质进行监测等事务性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417.51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确保市属排水设施保持良好状态,防止排水管道淤积、堵塞等问题造成污水冒溢甚至造成环境污染,确保安全排水。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10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日常维护雨污水泵站数量 |
=33座 |
管辖范围内井具维护数量 |
=24398座 |
||
管辖范围内排水管道维护长度 |
=403.55公里 |
||
质量指标 |
泵站设施维护的完好率 |
=100% |
|
井具维护的完好率 |
=100% |
||
排水管道排水通畅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泵站设施维护的及时率 |
=100% |
|
井具维护的及时率 |
=100% |
||
排水管道排水的及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出行,减少积水发生 |
≥95% |
生态效益指标 |
下水道通畅,路面无污水横流现象发生 |
≥9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市民满意度 |
≥95% |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比上年减少12.7万元。主要原因是涉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燃管的公务用车划入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小城镇路、气、水、电等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