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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交叉学习检查
来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7-26  访问量: 

按照省住建厅城市管理监督局工作部署,2023年7月24日、25日,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执法大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交叉学习检查。此次活动由副支队长喻德福带队,市局垃分办派员指导,支队业务科科长李良明,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万建友,12个县区执法大队各派1名执法人员分为两组参加对南昌县象湖桃源小区、东湖区沿江花园小区、西湖区联发君领朝阳小区、青云谱区天使水榭湾小区南区、青山湖区金域名都小区、新建区融创.前湖道小区、红谷滩区汇和花园小区、经开区万科金域国际小区、高新区艾溪康桥小区、湾里管理局农行宿舍等住宅小区点位进行实地交叉学习检查活动。

交叉学习检查活动采取听、查、看等方式,主要围绕施行《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来,全市住宅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环节是否准确规范,对不规范分类投放、混投、混收、混运等违章行为劝导制止、执法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在每个点位,一是听取当地社区、物业、垃圾分类服务外包企业介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集中投放点设置、功能、分时段投放提示,分类督导员配备、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等工作情况。二是听取所在点位县区执法大队介绍本县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情况。查,重点抽查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内是否存在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投现象;一是是否按住户比例的要求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督导员是否按要求引导居民准确分类投放垃圾;二是收集运输单位是否存在混收混运等情况。看,住宅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是否履行省、市条例规定的责任,是否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撤桶并点后是否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分类收集容器是否保持整洁完好和标志统一,是否在集中投放点安装监控设备等情况。

此次交叉学习检查的点位各有特色,一是南昌县象湖桃源小区是八月湖街道重点垃圾分类示范点,这个小区有95幢楼,1543户,2022年1月起,该小区共安装了4组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其中智能环保屋1组,再生资源可回收箱3组,积分兑换发袋一体机3台,以及四分类亭14个,均安装带锁卷闸门与监控摄像头。全智能模式或智能+人工或纯人工,并建设分拣中心可回收物暂存点和全封闭有毒有害暂存点。配有垃圾分类督导员14名,宣传员2名,每月举办4场宣传活动,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达到了100%。二是东湖区沿江花园小区充分结合政府、物业、企业三者与居民之间关系,总结了一套三加X管理法:以物业公司为基础,以垃圾分类企业为依托,以街道社区为核心,X是指群众通过前三者之间的紧密协作,共同形成以小区业主为主体的垃圾分类实践圈。小区进门左手边是一个长度65米长的垃圾分类文化宣传长廊,主要用于宣传垃圾分类的政策、常识等,在小区楼幢空白墙体设置群众喜闻乐见的垃圾分类宣传彩色漫画,用30多平方的办公用房改成东湖区垃圾分类宣讲室,经常性组织群众开展分类知识宣传学习。在一旁100余平方米的小区公共场地设置东湖区垃圾分类小游乐园,地垫用垃圾分类标识等作为背景图,让小区幼儿从小接受教育,使垃圾分类潜移默化的融入到居民的生活中去。2019年底全市第一个智能垃圾分类屋就设置在沿江花园小区,智能垃圾屋共有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个投放口,投放口全部密闭,通过感应器自动开关门。垃圾屋在密闭的同时内置吸附过滤除臭设备,让整个垃圾屋没有任何异味。三是高新区艾溪康桥小区为8栋高层小区,总户数为1794户。在小区东门、西门出入口位置分别设置1处智能四分类定时投放点,另在小区还分别布置1处两分类定时投放点。智能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分类设备,全天候无人值守,经过智能设备自动称重系统与后台的信息交互,即时回馈相应积分至居民账户(积分可实时提现至用户支付宝或微信账户,也可在网上商城购物使用)。智能两分类投放点,配备两组智能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投放设备,定时定点有人值守,在居民投放厨余垃圾时,值守人员现场检视,对于正确投放行为的予以积分奖励;对于错误投放行为的现场予以指导,逐步实现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在每个点位检查结束前,喻德福对每个检查点位县区执法大队传达了省住建厅、市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并作四点提示。一是营造宣传氛围。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通过社区、物业、城管执法人员日常宣传,小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或单位)应当规范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个个争当文明市民的氛围。二是引导分类投放。小区分类投放督导员应当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对混投的应当及时制止纠正。三是监督违规行为。各住宅小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对居民混投,收运单位混收混运等违规情况进行监督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报告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各县区执法大队应当对经劝告不改单位和个人的违章行为,依法依规按程序给予行政处罚。通过各类举措,做到从前端执法倒逼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的规范养成,切实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为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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