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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昌市城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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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昌市城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转发赣府厅明【2018】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由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B座504室,邮编:330038,电话:83986456)。

一、概述

2017年,本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我委成立了以分管领导胡军锋为组长、机关处室负责人及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由陈期金同志担任,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并把政务公开作为我委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

    (二)规范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在委主任办公会议中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比如做好行政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提拔、调动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推进使用财政资金的预决算公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及政府招投标信息公开等。

    (三)完善载体,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

为让办事群众更便利了解公开的内容和条件,以窗口、网站、宣传栏等为载体平台,通过会议、文件、办事指南、告知单等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以服务窗口为载体公开政务信息。督促服务窗口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目前主要采取两种形式公开:办事指南和网站公开。二是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公开政务信息。截至目前,我委共发布微博846条,微信402条;通过多样举措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受众面,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共享政府信息资源,进一步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2017年度,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78条:

1.概况信息类信息8条,涉及本委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及领导重要活动讲话等;

2.法规文件类信息34条,涉及由本委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文件草案、文件修改废止情况、政策解读及行政权力清单文件等;

3.工作动态类信息184条,涉及本委的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示公告、统计数据等;

4.行政执法类信息29条,涉及执法动态、执法依据及执法人员等;

5.发展规划类信息3条,涉及本委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

6.财政信息10条,涉及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政府投资项目、及公共资源配置等;

7.人事信息类信息10条,涉及本委人事任免、考录招聘及表彰奖励等;

(二)公开渠道和途径: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委的政府公开信息,我委对政府各类信息进行了梳理,加强了信息公开系统的规划建设,主要开通了以下6种途径。

1.利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http://xxgk.nc.gov.cn)公开。

2.利用委网站公开。在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zgyj.nc.gov.cn)向社会和公众公开。

3.通过“窗口”公开,利用行政审批大厅的服务窗口实施政务公开,把“窗口”建成与市民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4.通过报刊、简报、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公开,在各类媒体上开办了城市管理类专栏。

5.群众既可以从我委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到我委服务窗口咨询、查阅,需申请的,我委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委2017年度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0条。在规定时间内处理依申请信息,并将依申请公开办理资料及时归档,及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有关政策、办事程序,未因依申请不当或咨询等不当产生不良影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费用支出。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2017年度未针对本机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亮点,工作未有创新,按部就班,进步不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城市管理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和阳光型城管;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见附表。

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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