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

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访问量:

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市广场的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等事务性工作的监督考核等辅助性工作;承担八一广场和火车站西广场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的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在抓好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支部基层建设,持续开展基层党建三化六好建设、模范机关创建、一支部一特色等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推动党的生活经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2.巩固作风整治成果。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努力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注重党性修养,严守党纪国法。

3.加强红色驿站打造。从窗口地区属性特点出发,结合当前党建工作新发展新要求,以舒适的环境、新颖的内容、完好的设备、认真的工作态度服务每一位市民游客、旅客。

4.做好广场设施管理。加大机电设备安全巡查力度,设备设施排查次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场各项设施设备安全、平稳、正常运行。

5.勤抓广场秩序保障。加强广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上报、处置各类问题,保障广场正常运行。提高协管、保安自身素质,做到文明管理、文明规劝、文明引导。

6.深化广场环境美化。加强对广场园林、保洁的监管,一是做好园林绿植养护工作;二是全面提高广场环卫水平,推进深度保洁常态化和垃圾分类规范化,确保广场环境优美、整洁。

7.严筑疫情工作防线。及时传达各级防疫文件及会议精神,掌握各类疫情动态,守土有责,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做到所辖管理区域“人、物、环境”同防;积极参与属地辖区疫情防控,群防群策、共享共治,联勤联动,共建共为。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为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编制人数40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人员小计38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38人;退休人员小计9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199.77万元。比上年增加116.94万元,增加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9.77万元,比上年增加116.9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199.77万元,比上年增加116.94万元,增长5.6%。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00.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6.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8万元;项目支出1299.34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99.3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52.0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41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7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36.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8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99.77万元,比上年增加116.94万元,增长5.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52.0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41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7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00.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8万元;项目支出1299.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99.3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33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1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9.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工具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件。

(九)项目绩效情况

1、南昌市广场景区维护项目。

1)项目概述:承担八一广场和火车站西广场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的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2)立项依据:依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年79号文),我单位主要承担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市广场的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等事务性工作的监督考核等辅助性工作;承担八一广场和火车站西广场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的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等责任。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8]年16号文)文件精神,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原南昌市八一广场管理处)招聘市容秩序协管员38名,设备管理工程师2名,人员经费标准参照市城管支队招聘的合同制城市协管员标准工资待遇,即每人每年4.5万元标准。

3)实施主体: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01.01-2023.12.31

5)年度预算安排:1299.3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

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1299.34万元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火车站广场路面清洁面积

=91400㎡

八一广场路面管养面积

=154654㎡

火车站广场路面管养面积

=61698㎡

八一广场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次数

≥12次

火车站广场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次数

≥12次

质量指标

广场路面清洁率

=100%

广场日常管养维护合格率

=100%

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广场路面维护及时性

=100%

广场日常管养维护及时性

=100%

设备维保维护及时性

=10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4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南昌市广场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