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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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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一年来,在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共同努力下,取得良好效果。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打造对党忠诚、担当为民、廉洁守纪、执法高效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决定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2018 -2020)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年”、“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等系列主题活动,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南昌市城管执法队伍“强转树”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保根  市城管委(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 主任(局长)

副组长:卢  琛  市城管委(城管执法局)党委委员 市纪委派驻城管委纪检组长

副组长:陈宗龙  市城管委(城管执法局)党委委员 副主任(副局长)

副组长:秦  芳  市城管委(城管执法局)党委委员、支队长

成 员:委法规处、综合协调处、规建执法处、市政综合执法处、广告处、市城管支队班子成员,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城管执法局(大队)负责人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支队,秦芳任办公室主任,喻子洋、江伟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强转树”三年行动的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考评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规范执法行为年(2018年):通过严肃执法纪律,开展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城管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

1.编印《南昌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手册》。从建立执法制度、引入执法勤务、规范内务管理、注重规范办案、强化执法监督等五个方面明确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推动市城管支队、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完成办公场所、装备配备和执法人员行为的统一规范。

2.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从机构设置、人员管理、职能调整等方面就进一步加强街(镇)综合执法队的建设,代市政府拟定提出规范性的工作意见,解决街(镇)综合执法队伍职能弱化、地位不强、发挥作用不明显等问题。

3.出台《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落实城管执法辅助管理人员(协管员)招录聘用、队容风纪、服装装备、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廉政监督、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协管员的统一监督管理,塑造一支纪律严明、执勤规范、形象良好的协管员队伍。

(二)全面加强城管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

1.在市城管支队设立全市城市管理指挥调度中心,负责集中统一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的调度指挥,重大活动和任务的保障,以及重大执法案件办理。

2.在县区城管执法局(大队)建立案件受理中心,完善法制审理机构,建立案件逐级审核机制。设立城管执法督查机构,负责对辖区城管执法队伍的执法效能、行为规范、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督查纠察。

3.在基层执法中队建立城管执法法制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基层中队文明执法服务规范,统一公开服务内容、执法范围、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便民利民措施等,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严格规范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三)全面提升城管执法素质能力规范化建设

1.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勤务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勤务保障模式。参照军事化队伍队列、内务、纪律有关规定,开展队列会操,执法练兵活动,抓纪律作风管理,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2.强化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以执法培训、交叉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论坛、现场执法模拟等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执法能力。把开展建设学习型队伍活动与城管执法实践工作紧密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拓展执法思路,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

3.开展城管执法队伍“三抓三促”活动。紧紧围绕推进法治城管,精细城管,效率城管、服务城管建设,开展以“比办案促执法、比作风促效能、比服务促形象”为主题的“三抓三促”活动,大力开展执法会操练兵,定期开展现场模拟执法演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增强城管执法人员创新实干意识、奉献服务意识,形成克难攻坚、苦干实干、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全面推行城管执法程序标准规范化建设

全面统一规范全市城管执法文书,制定城管执法程序和标准,调整完善案件审理程序。形成全市统一的城管执法办案流程,注重办案质量。对照《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案件评查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实行简易程序备案制度,一般程序逐级报批制度,确保城管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对城管执法人员实施严格的执法证件管理,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为抓手,执行权责清单管理规定,落实责任主体和追责情形,防止出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五)全面推进城管执法各项机制规范化建设

1.严格落实城管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实行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建立城管执法督察机制。建立市、区两级城管执法督察机构,强化督察督办职能,重点对执法队伍的队容风纪、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进行督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纪律意识,提高执法效能。

3.试行城管执法查罚分离机制。坚持依法公正、公平透明执法,在市城管支队开展立案、审查、处罚、监督四位一体的“查罚分离”执法新机制试点,合理界定市城管支队大队、中队职权,在机构设置层面最大限度遏制和减少不作为、乱作为和“人情化”执法现象的发生,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4.推进城管执法网上办案。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在市城管支队建立综合性的网上办公办案系统,使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批、行政处罚、执行、归档等环节均在网上办案系统中运行和办理,实现无纸化办公,全过程监管。

(六)全面强化城管执法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

1.实施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制定《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办公场所外观标准设计规范》标准,规范门楣、门牌、政务公开栏、执法区域图、执法程序流程图、岗位职责、局、大队(中队)职责、桌牌及各功能区域门牌(信访投诉接待、大队(中队)办公室、活动室、备勤区等其他功能区域),并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完善廉政长廊、党建活动室、道德讲堂。

2.实施单兵执法配备规范化建设。按照“急需先配、经济适用、适度超前、逐步到位”的原则,城管执法单兵基本配置对讲机、执法记录仪、蓝牙打印机、反光背心、强光手电筒、防刺服、防爆盾牌、德式头盔、防爆头盔、防刺手套、防爆钢叉、急救箱、停车告示牌、立式爆闪灯、肩灯等装备,增强执法的安全保障,提高执法的效率和水平。

3.加强装备配备规范化建设。按照“执法装备专业化、人员保障标准化、经费拨付规范化”的目标,配齐办公设备、取证设备、执法车辆、人员基础装备、辅助性执法装备和办公场所安全装备,并纳入所在单位编制的经费预算,一线执法队伍基本配置数码相机、摄像机、录音笔、对讲机、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执法巡逻车,有条件的配备无人机。

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2019年):通过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一)开展法治城管提升行动

1.完善城管执法法规体系。修订完善《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南昌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南昌市城市管理标准》,健全城市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为城管执法工作保驾护航。

2.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制定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执法依据、职责、权限、程序、标准、时限等执法内容全面公开。制定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过程记录、执法资料保存管理、记录设备使用等工作规范,定期组织对文书案卷、记录资料进行抽查检查,实现留痕管理,按照“一人一仪”标准,将在编执法人员的执法记录仪配备到位。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的流程控制、过程管理等合法性审核。全方位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标准,提高支队案卷制作整体水平。

3.建立执法责任管理机制。建立并实施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监督有力、奖罚分明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组织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和修订,规范执法立案、部门协作、调查取证、强制措施、文书送达等流程,健全执法、管理、监督联席机制、抄告机制。促进执法人员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保障执法活动在规范化、法制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二)开展队伍素质提升行动。

1.健全城管执法教育培训体系。紧紧围绕提高城管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这个核心,按照“入职培训、专项培训、在职轮训和晋升培训”的要求,健全与入职、晋升、考核、评优相挂钩的教育培训结果运用制度,并不断健全协管人员教育培训规范。

2.持续开展纪律养成建设。持续开展“大练兵”活动,在日常训练基础上,每半年组织1次全支队会操,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性会操,增强城管队员的纪律观念,培养城管队伍良好的自律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

3.加强街道执法队伍指导。根据“区执法部门派驻街道(镇)执法机构,日常工作接受区执法部门领导、日常管理由所在街道(镇)为主”的体制改革意见,进一步加强街道(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通过采取学习、培训、交流和监督考核、活动评比等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使全市城管队伍凝聚在“南昌城管”旗帜下。

(三)开展执法标准提升行动。

1.规划执法。以“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为依托健全查违控违协调、沟通、通报机制,强化与规划、建设等管理协调对接,加强县区执法联系,健全督查、考核、通报、奖惩为一体的违建监管体系。

2.环保执法。探索建立餐饮油烟污染行政执法与环保、工商、食品药监、司法联动机制,建立环保执法联络制度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探索建立餐饮建设项目环评前置和抄告机制,强化工地扬尘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符合我市实际的环保执法重心下移。

3.广告执法。深入持久开展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强化重点地段建筑物外墙广告、设施广告、围挡广告、楼盘广告整治力度。加快推进广告执法规范管理进程,完善户外广告执法流程,破解广告强制拆除强制执行瓶颈,加大违法广告行政处罚力度。

4.市容环境。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结合“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建设,重点整治矛盾问题集中、社会反响强烈的区域的违法行为,制订分类管控标准,实施分区域、分类型差别化管控措施。同时,充分依托街道、乡镇属地管理和街镇综合执法队伍优势,加强前端管理、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整治常态长效管控机制。

5.督查工作。健全县区主次干道、街巷分类督导模式,实行分类精细管理,完善支队、大队、区本级三位一体督查体系,交错采取明查、暗查、专项和联合等督查方式,全面覆盖执法实效、行为规范和专项执法等督察内容,提高城管执法人员、协管员出现率、管事率和有效率,全面推进社区工作站执法模式,切实增强督查实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6.完善机制。进一步厘清管理、执法部门与城管执法部门的职责界限,建立健全行业管理情况和问题的执法反馈机制,推动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合作,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双向告知、执法协作和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

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2020年):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上有明显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全社会树立文明规范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探索建立市级“城管法庭”建设。加强案件强制执行力度,逐步完善行政处罚职能和内容,深入推行和完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执法。

(二)推动律师参与执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采取聘请“律师驻队”的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一名以上的专职律师常驻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参与行政催告,监督执法工作,代理诉讼,普法教育工作。

(三)全力推升办案质量和水平。出台并制定内部执法办案标准,加大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和强制执行措施,强化支队执法办案质量、数量和能力水平。

(四)全面提升城管执法精细化。一是构建标准化、信息化、系统化的城管执法“三化合一”,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借助信息化的手段,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二是实现城管执法模式的“三个转变”,变被动处置为主动治理,有序组织实施重点领域存量问题的专项执法整治;变单一执法为系统治理,注重借势借力、联合惩戒,提升执法效能。三是注重发挥社会“三方力量”作用,深化城管服务站、城管执法岗亭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物业企业、街镇辅管人员作用,推进社区共治自治。

四、保障措施

(一)创新“党建+执法”模式

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两学一做”为基础,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确保队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坚持以党建引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要积极主动与辖区街道、企业沟通开展党建共建,把党员干部党日活动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创新“党建+执法”的工作方法,强化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定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强化执法人员权益保障

各城市管理执法单位要建立健全一线执法人员身体检查、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应定期组织身体检查、心理咨询,缓解一线执法人员工作压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关爱妥善解决执法人员福利待遇、县区一级执法部门要先行解决一线执法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问题,市级执法人员职级晋升等问题,在机制体制改革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加强执法安全保障,有条件的要逐步建立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险制度。

(三)加强执法保障

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要求按标准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以执法中队为单位,配齐配全执法装备、单兵装备和办公自动化设施,设备固定办公场所。在城市繁华路口、广场可因地制宜的单独设置城市管理便民服务站。各县区政府将执法队伍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执法人员服装、办公场所设置、执法执勤用车以及调查取证设施、通讯设施等执法装备所需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执法单位要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形成上下合力,结合规范化建设要求及基层队伍建设状况,统一规划,科学实施,抓好本单位执法队伍的建设。

(二)严肃纪律转化成果。各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坚持重点突破、从严督查,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对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无禁区”,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大兴真抓实干之风、担当负责之风、精细长效之风、团结协作之风、勤政廉洁之风。

(三)加大保障宣传力度。各执法单位要在组织学习培训、软硬件配备、舆论宣传、培育社会力量等方面给予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要及时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宣传报道活动典型,及时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向上级城市管理部门报送有关宣传材料,并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加强沟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传播正能量。

(四)评比考核总结表彰。要充分调动全体队员的主动性、参与性和创新性,齐心协力全面开展执法队伍“强转树”三年行动。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健全督察考核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典型事例上报省住建厅,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将在考核中给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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