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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城管执法领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3版)>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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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2023年行动方案》(洪办发〔2023〕8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城管领域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形成了《南昌市城管执法领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四张清单严格按照程序,在局网站对外公开征求收集意见,并充分征求市城管支队、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及有关执法科室意见建议,予以合理采纳,形成了《南昌市城管执法领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3版)》。

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免予处罚,对一般违法从轻、减轻处罚,注重运用提醒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责令改正等柔性监管措施,提高执法容忍度。这是贯彻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的具体体现,是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具体实践,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编制原则

在编制清单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所有清单事项均以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从源头上杜绝执法随意、执法不公。二是在制定清单和编制具体情形时,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做到过罚相当、合理适度。同时严守监管执法底线,对违法行为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或者损害难以挽回的,坚决排除在清单之外。三是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刀切”“运动式”、过度执法等问题,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按照宽严相济的思路,区分违法情形实施分类监管,对于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注重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配套监管措施,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同时编制清单不求大而全,注重实用性,成熟一项纳入一项,后期将结合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四、主要内容

“四张清单”包括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等四类清单事项共计23项,具体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2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6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4项,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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