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09]4号)等规定,我局受理了南昌市象湖风景区管理处关于《象湖风景名胜区环漪阁(南昌市豫章书院)游览步道(浮桥)建设工程选址论证报告》核准的申请。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周秀胜;联系电话:1380354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