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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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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非机动车侵占散步休闲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职责,我局主要负责非机动车占人行道的行政处罚为着力解决非机动车侵占散步休闲道等突出问题,我局积极探索创新治理方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严查违规行为。督促青山湖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青山湖区玉带河及周边的巡查整治,对违规停放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要求各县区城管执法部门举一反三,将休闲广场、景区周边等区域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企业违规投放、破损废弃车、“僵尸车”回收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整治,并落实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增投线下设施。主要包括安装蓝牙道钉设备和蓝牙嗅探设备、施划停车泊位线和标识。根据各城区城管部门上报的蓝牙道钉站点施划需求,结合实际情况,统一施划绿色共享电单车蓝牙道钉停车站点和标识。

三是设置禁停区域。针对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超投车辆、随意设置停放点、运维管理不足等问题,根据路段面积大小、人流量车流量、区域政商属性等情况,设置禁停区21个,共享电单车无法在禁停区内停车;设置禁投区104个,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不得在禁投区投放车辆。

四是压实企业责任。为督促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履行日常停放管理责任,避免共享电单车停放“淤堵”现象,实施了路(片)长制管理措施,由企业“路长”分区分片挂点负责管理范围内各类运营车辆的停放秩序管理,按照路段和片域实际,将道路车辆投放权与运维责任相结合,通过“细化网格、道路实名、责任到人”,压实企业运维责任。

五是开启智慧监管。南昌市城管执法局组建了市区两级城管、五家运营企业大区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依托共享电单车监管服务平台,与南昌市政数局、交管局、交通局密切配合,通过对接“雪亮工程”监控视频资源、车辆上牌数据、企业备案数据信息等,形成资源共享,组成共享电单车整治“探头”,延伸了监管“触角”,搭建了政府、部门、企业共同参与的线上监管平台。监管平台建成后,统一设置各区内的共享电单车停车泊位,在停车泊位内安装道钉设备并施划绿色的泊位线和标识,凭借蓝牙高精度识别和提示,用户只能按规定停放车辆,才能落锁还车,有效解决了市民乱停乱放的监管难题。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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