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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301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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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恒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乱象整治,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督促各县区落实属地责任

依据职责,我局主要负责非机动车占人行道停放的行政处罚。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我局召开调度会议,要求各县区城管执法部门将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企业违规投放车辆、破损废弃车、“僵尸车”回收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整治,并落实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二、划定共享电单车禁停区域

为解决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超投车辆、随意设置停放点、运维管理不足等问题,根据路段面积大小、人流量车流量、区域政商属性等情况,设置禁停区21个,共享电单车无法在禁停区内停车;设置禁投区104个,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不得在禁投区投放车辆。

三、路长制措施压实企业责任

为督促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履行日常停放管理责任,避免共享电单车停放“淤堵”现象,实施了路(片)长制管理措施,由企业“路长”分区分片挂点负责管理范围内各类运营车辆的停放秩序管理,按照路段和片域实际,将道路车辆投放权与运维责任相结合,通过“细化网格、道路实名、责任到人”,压实企业运维责任。

四、科技赋能推动有序停放

南昌市城管执法局组建了市区两级城管、五家运营企业大区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依托共享电单车监管服务平台,与南昌市政数局、交管局、交通局密切配合,通过对接“雪亮工程”监控视频资源、车辆上牌数据、企业备案数据信息等,形成资源共享,组成共享电单车整治“探头”,延伸了监管“触角”,搭建了政府、部门、企业共同参与的线上监管平台。监管平台建成后,统一设置各区内的共享电单车停车泊位,在主次干道的停车泊位内安装道钉设备并施划绿色的泊位线和标识,凭借蓝牙高精度识别和提示,用户只能按规定停放车辆,才能落锁还车,有效解决了市民乱停乱放的监管难题。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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