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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289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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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瑶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您在政协南昌市委员会第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8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南昌道路交通标志和公共译注,助推南昌旅游服务品牌形象提升的建议》答复如下:

2023年2月6日,南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昌市道路交通标志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3〕4号),按照该《通知》的职责分工,我局负责牵头排查治理城区道路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单独立杆式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

一、基本情况

根据南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道路交通标志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第一时间向各县(区)城管执法部门传达了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县(区)城管执法部门立即按照工作部署,对辖区内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单独立杆式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排查整治。据统计,共排查发现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单独立杆式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129处,已经按照时限节点要求,全部拆除整改到位。

二、情况分析

从这次排查治理总体情况来看,我市城区道路单独立杆式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控制较好,没有出现大范围随意设置情况。主要缘于三个方面。

1.我局每年开展全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楼宇铭牌、带商业性质道路交通标志设施等进行整治。全市齐抓共管,建立长效的户外广告管理机制,共同发力,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乱象得到了遏制,促进了全市户外广告设置健康有序发展。

2.随着我市成功复牌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创建理念深入人心,商家、市民的法律意识更强,个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进一步减少。

3.新媒体特别是自媒体的兴起,改变了市民、商家投放广告的习惯,不再依赖于传统地在城区道路上设置户外广告。如新媒体中的抖音、微视频等,传播范围更广,传播速度更快,成本也更低,使得很多市民、商家更愿意在新媒体上投放广告。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并进一步扩大排查整治范围,督促各县区、湾里管理局城管执法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商业指路牌、指示牌、导视牌以及过时路牌、标语等开展深入排查整治。

一是全面排查梳理。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置的原则,对辖区范围内利用道路、墙体、柱体、路灯杆、电线杆、树木等户外载体设置(含张贴、悬挂)的各类商业广告、指路牌、指示牌、导视牌以及过时路牌、标语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明显违规、影响市容观瞻的,立即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制定计划措施,限期整改。

二是全力推进整改。各县区按照制定的计划措施,对前述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逐一上门宣传引导,做好解释工作,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减量销号。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各县区巩固成果,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擅自设置商业户外广告等上述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着力推动道路标志治理工作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营造美观有序的城市立面环境。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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