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伍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大件垃圾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垃圾分类并非易事,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强化需要广大居民持之以恒、长期不断的坚持。
一、专项管理办法缺失
首先,我市出台了《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大件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有明确规定,其中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提出:一是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现处理的大件垃圾,以及绿化管护单位作业活动中产生的绿化作业垃圾,应当投放至指定的堆放地点或者交予回收单位回收。二是大件垃圾、绿化作业垃圾由产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运,有条件的,也可自行清运到指定地点。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督促。三是大件垃圾、绿化作业垃圾由相关处理企业采取资源利用等方式处理,或者由消纳场所处理。
接下来,社区(村委会)、物业将加大大件垃圾处理的宣传力度,做好公告公示,在社区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显著位置张贴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营业地址、收费标准等,便于群众联系。
二、如何处置大件垃圾
目前我市分别在东湖区洪都北大道与文教路口西侧、西湖区朝阳新城九洲大街和丹桂路交汇处、青云谱区佛塔路万溪村三处建设了大件破碎中心,中心核心设备由传送系统、破碎系统、磁选系统三部分构成,全部由电脑自动完成控制,视频监控处理流程。主要处理桌子、椅子、床垫、床板、木床框架、茶几、电视柜、鞋柜、床头柜等等,单件质量较大或体积较大的大件垃圾,可一小时破碎处理25张床垫。该中心还将配套大件垃圾暂存区,对可二次回收利用的旧桌椅、床、沙发在清洗处理后放在暂存区,免费提供给低收入人群或环卫工人二次使用,如果无人认领,确定无二次使用价值废旧家具,在破碎后木质材料给木材厂再次利用或焚烧发电。在该中心还将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可回收物暂存点等。解决了居民、物业、社区普遍反映大件垃圾处理难、运输难等问题,并充分让大件垃圾“物尽其用”,“变废为宝”,成为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的标杆。
目前居民产生的大件垃圾有两种垃圾投放模式:(1)自主运送:大件垃圾产生后,业主可选择借助他人助力,或自己驾车运送至小区指定集中点投放;(2)委托清运:大件垃圾产生后,居民可联系社区、物业,一般由社区或物业单位自行运输至大件破碎处理中心进行免费处理,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社区、物业自行支付。并将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联系方式和生活垃圾管理、举报热线通过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今后,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公告公示,在社区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显著位置张贴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营业地址等,便于群众联系。
三、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
一是采取了一个预约机制,由社区(村委会)、物业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联系方式、定点、定时投放),居民联系社区(村委会)对大件垃圾进行预约临时堆放。然后街道、社区或个人通过电话联系预约大件垃圾处理中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公司转运至大件垃圾处理中心进行免费处理。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宣传展板、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讲座、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让居民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城管执法人员也将对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惩罚。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