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剑峰: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帐篷搭建区域和行为标准,和进一步加强全开放公园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规范管控,在城市公园、绿地等全开放式公园区域设立帐篷搭建区域,并在显著地方对可搭建区域进行公告公示,以便市民按照范围要求进行规范搭建。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的新需求、新期待,按照住建部重点工作部署,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的《江西省2023年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出台了《南昌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其工作任务指出:按照应试尽试原则,积极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1年,并视情况逐步扩大开放共享区域。2023年,南昌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共涉及12个公园54块绿地,开放面积18.43万平方米。具体通过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让人民群众可以在绿地上进行各种休闲活动,以满足人民群众搭建帐篷、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需求,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强化行为管理,出台帐篷搭建市民行为规范或须知,
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范。同时,假日期间组织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在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开展宣传、巡查和劝阻活动。
《南昌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要求如下:(一)各试点区域管理部门要明确开放时间,要就近选取同条件的区域建立轮换地,作为草坪维保期。如遇极端天气、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共享区域暂停开放,具体开放区域、承载量见各管理部门要及时告示。具体开放区域如下:
1.青山湖区(1个):丹霞文体公园,共开放面积1万平方米。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9:00-18:00,其他时间段为草坪维保期,如遇极端天气、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共享区域暂停开放。
2.青云谱区(2个)包家园广场、八大山人广场:共开放1.1万平方米,开放10块绿地,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9:00-18:00,其他时间段为草坪维保期,如遇极端天气、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共享区域暂停开放。
3.高新区(1个):艾溪湖湿地公园,共开放面积1.01万平方米。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9:00-18:00,其他时间段为草坪维保期,如遇极端天气、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共享区域暂停开放。
4.经开区(1个):龙潭公园,共开放1万平方米,开放4块绿地,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9:00-18:00,其他时间段为草坪维保期,如遇极端天气、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共享区域暂停开放。
5.红谷滩区(1个)凤凰洲湿地公园,共开放面积2.5万平方米,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10:00-16:00,其他时间段为草坪养护期,如遇极端天气、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共享区域将暂停开放。
6.新建区(1个):心怡广场,共开放面积0.3万平方米。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 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9:00-18:00 ,其他时间段为草坪维保期,如遇极端天气、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共享区域将暂停开放。
7.湾里管理局(1个):磨盘山公园,共开放草坪区4.5万平方米。开放时间为每日全时段。草坪如有损坏则加以围挡维保禁入,并派管理人员监督。草坪区1结合管理用房增加增设便民服务点,提供应急药品、针线包等,并设标志牌指示。
8.南昌县(1个):南昌县金湖公园 共开放0.6万平方米,开放两块绿地,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 9:00-18:00 其他时间为草坪维保期,如遇极端天气、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共享区域将暂停开放。
9.进贤县(1个):青岚湖湿地公园,开放面积0.12万平方,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中午12:00;周六、周日节假日9:00---18:00,其他时间段为草坪维保期,如遇极端天气、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共享区域将暂停开放。
10.安义县(1个):凤凰山湿地公园,共开放面积0.15万平方米。开放时间为6月—10月(9:00-21:00);11月—翌年2月(9:00-20:00),每3个月进行一次地块的轮换开放。3-5月对草坪进行封闭养护,避免植被被过度踩踏影响正常生长。在绿地内设置开放共享区域导引牌、现场告示牌、草坪轮休期等标识牌,引导市民按照需求选择地点。如遇极端天气、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共享区域将暂停开放。
11.象湖风景区:开放共享绿地共两块,开放总面积为2.8万平方米。南象湖为一工区儿童乐园东侧,北象湖为象湖湿地公园北侧滨湖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周六周日为9:00-17:00,其余时间为草坪维保期,如遇极端天气、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开放共享绿地暂停开放。本块开放共享绿地拟配备售货柜、儿童沙坑等配套服务。
12江滩公园:设置2块共享试点,分别为一期气膜馆樱花林周边,面积为2万平方米,二期儿童乐园大草坪,面积为1.3万平方米,共开放面积3.3万方米。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9:00-18:00,其他时间段为草坪维保期,如遇极端天气、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共享区域将暂停开放。(二)各开放共享试点区域内可开展帐篷露营、休闲游憩、文化科普等活动,允许搭建中小型的家用帐篷,帐篷占地面积应小于5平方米,高度不超过1.5米,帐篷之间距离应大于2米。如开展15人以上文化、科普公益性活动,需提前一周向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举办。禁止游客在草坪内进行广场舞、踢毽子、跑步、球类、跳绳等剧烈运动,开放共享区域内禁止烧烤、烹饪等使用明火行为,不得在草坪、帐篷内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带入犬进入。
三、注重宣传引导,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新媒体上宣传行为规范等,让更多群众了解南昌帐篷搭建区域及相关要求,并自觉遵守。
《南昌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要求在公园显著位置和开放区域设置告示牌,公布绿地开放的范围、开放时间、帐篷承载上限、禁止事项、服务投诉电话等游客须知,规范游人行为,保障游人安全。城管执法部门应加强对开放共享试点区域周边的市容秩序管理,禁止违规摆摊设点。各公园要建立“文明劝导员”队伍或志愿者服务队伍,加强宣传劝导力度,提倡文明露营,鼓励垃圾随走随清,引导游人科学合理使用开放绿地;以倡导文明游园,规范行为标准;您提出的“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新媒体上宣传行为规范”的方式非常值得借鉴,我局将积极注重宣传引导,并在今后的公园共享开放试点工作中提出并通知各县区实施。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