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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18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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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艳委员:

市政协转来您提出“关于加强人行道建管”的建议处理单收悉。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人行道日常维护和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人行道建设

2024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大票决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要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城市更新等共实施24条道路人行道更新改造项目,并于年底改造完成。目前,已开工15条,已完工4条。

 2.加强人行道日常管护

为全面提升市政道路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市政设施完好率,一方面完善了相关养护制度标准,组织专班编制印发了南昌市道路设施养护标准,制定了市政设施巡查监管办法,加强道路巡查,建立健全道路养护、监管工作台账,每月组织对各县区市政设施精细化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3.开展人行道专项整治

另一方面组织各城区对路缘石破损、人行道破损、下沉开展了专项整治,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治。2024年至今全市共整治路缘石5525处,整治路缘石约14140米。整治人行道17229处,整治人行道约61702米。

4.井盖周边道路破损整治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窨井盖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标准,井具井盖设施周边1.5米x1.5米范围内路面出现沉陷、突起、破损等病害问题,由井盖产权单位负责修复。2024年至今全市共整治问题井盖6565处,其中,更换胶圈1223处,“一体化”更换183处,维修加固5159处。

二、加强人行道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

1.加强车辆占用人行道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交管局持续加大人行道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于今年3月8日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汽修店门口停车乱象整治的通知》,要求各执勤大队:一是强化联动执法。配合属地政府、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对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汽修店门口阻塞人行道占道经营现象加强重点整治和打击,并就配合城管部门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二是强化视频巡查。通过天网、电警等视频巡查平台,针对汽修店门口等乱停放现象突出的点位开展日常视频巡查,对导致道路发生交通拥堵或严重影响人行道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及时出动警力开展现场执法,并将情况通报给属地城管部门。三是加强日常整治。重点紧盯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盲道、顺向双排违法停车,依托铁骑巡逻和属地警力加强汽修店门口乱停放现象管理,对违停车辆及时发送告知短信,做到见违必纠,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市公安交管局将继续通过公众号、融媒体等平台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曝光,提醒广大市民文明行车,有序停放。

2.加强占道开挖修复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南昌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开展占道开挖审批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修复路面,主干道在七日内完成,其它道路在十五日内完成。同时,开展了违法占道施工专项整治,对未经审批违规占道施工作业以及不按规范设置施工围挡等行为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工作。据统计2024年1至5月份全市共查处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案件5起,处罚金额6810元;查处道路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案件8起,处罚金额8000元。

三、增加路面停车泊位供给

为进一步优化路内停车,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南昌市2024年民生工作计划》中“扩大公共停车设施有效供给”的相关要求,市公安局交管局本着“应设尽设”的原则,今年将在符合条件的城区道路设置一批“夜间临时停车区域”,做到精准停车,规范管理。目前正在开展对各城区道路的调研摸排工作,下一步将根据道路通行实际,全面推进实施建设。

四、人行道路面停车问题

根据我市现行的相关规定人行路面是不允许停车的,但停车是城市要解决的民生问题,所以当时为解决这些“急症”,建议所有的土地产权单位在符合要求的退距范围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可以申请设置社会停车场,所以才有红谷滩目前这种店面门口能停车的假象,其实能停车的都是产权归属开发商或单位。基于您说的,“应要求提醒产权单位做好设施的维修”,这个我们一直在和市直部门横向联合,要求他们做好停车场内的设施维修,同时与市交管局也一直有沟通,加大对人行道非法停车的打击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快推进人行道整治。近期雨水较多,对沥青路面损坏较严重,道路坑洞及人行道病害存在反复问题,市城管局将督促各城区继续加强排查,充分利用晴好天气时机,抓紧修复,全面整治到位。

2.提高道路坑洞及人行道整治标准。非应急情况下,车行道坑洞要使用热料修补,先铣刨或切割整形,然后再进行洒油摊铺作业,做到“五补”要求:圆洞方补、小洞大补、浅洞深补、湿洞干补、斜洞正补。原有人行道破损时,应用用色、同规格、同材料进行修复,以确保视觉上的统一性和安全性。

3.做好道路开挖审批监管。按照规范流程继续做好道路开挖的审批和监管工作,道路开挖时做到文明施工、规范作业、按时回填、高质量修复,对违规开挖、野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查处。

4.住建局将充分吸收您的建议,并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市政工程人行道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监管。

(1)严格管理,做好设计行业监管。一是要求各设计单位、图审机构要加强学习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技术能力,提高我市道路工程的设计、图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二是要求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强化施工图设计审查,把人行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审图要点的设计文件,一律不予通过,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三是将市政道路设计项目纳入全市勘察设计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工作内容。

(2)压实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监督。一是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住建部、省、市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管。二是开展市政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影响人行道结构安全和使用体验的结构层实体施工质量、相关功能性检测指标的监督抽查、抽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处置。三是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 推动建立并运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规范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行为、落实质量管理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工程总体质量水平。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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