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保兴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无障碍卫生间管理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共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关注与支持。无障碍卫生间是保障特殊群体基本生活需求、体现社会公平与关爱的重要设施,您的建议对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城区公厕数量现有公厕2300余座,其中二类以上公厕占比达75%以上,基本都配备了无障碍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并设置了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位、扶手等设施,为行动不便的群体带来了切实的便利。同时,在重要场所、重要街道、重要商场均已配置无障碍卫生间,并在显著位置张贴了无障碍标识牌。
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局通过督促属地从落实各项公厕管理制度、确保按时开放使用、强化设施设备维护、加强公厕日常管养、提高公厕服务质量等方面强化对辖区环卫公厕的管理。市残联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多种渠道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无障碍设施的认知度;同时,成立市、县两级无障碍环境义务监督队,定期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活动”,按照市创建办督导指导手册相关要求开展实地巡查,以特殊群体视角发现问题后及时督促整改。
针对您所提到的无障碍卫生间设施建设不达标、维护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优化规划与建设:在今后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的过程中,我局将督促属地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16)》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公厕规划建设,并充分考虑无障碍卫生间的设置需求。同时,结合实际合理布局公厕点位,构建“数量充足、分布合理、查找方便”的10分钟步行如厕圈。
2.加强管理与维护:督促城区强化对辖区公厕的监管,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对公厕管理人员的培训,让管理人员明晰作业标准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厕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的管养标准,保障厕内无障碍设施齐全、完好,严禁将无障碍卫生间一锁了之或挪作他用。
3.加强督导与宣传。加强无障碍环境义务监督队建设,定期对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督导,持续提升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努力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创造更加便捷、舒适、安全的社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