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烟火气更规范更有序更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将提升街面秩序列为每年重点工作,要求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做好占道摊点、出店经营等行为的常态化管控,让人间烟火和城市文明并行,维护好南昌“长红”城市优美形象。
(一)强化规范引导。为有力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激发社会经济活力,我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城管系统关于支持和规范临时设摊经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占道摊点、出点经营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积极引导地摊经济有序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利用开放式商业街区自有空间、商业综合体等合适区域设置外摆点位,允许经许可(备案)设置便民经营区域,引导摊贩入驻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
(二)强化堵疏结合。根据《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辖区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报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做好临时设摊经营区域的管理工作。”我局积极指导各县区加强临时疏导点建设,科学规划,结合市民需求与交通、环境承载力,合理划定疏导区域,动态调整临时设摊经营区,优先在背街小巷、闲置空地等区域开放,引导入内摆摊,规范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行为,如东湖区蛤蟆街夜市、青云谱区洪都夜巷历史文化商业街、经开区紫荆夜市、青云谱区三店夜市疏导点等,通过近年来的管理提升已较好地带动我市经济活力。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加强与属地沟通联系,依托属地乡镇、街道、社区、物业,因地制宜地增设“小修小补”便民服务点,打造社区“15分钟便民生活圈”。
(三)强化长效管理。一方面,适时组织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比较严重的重点区域和路段,定人定岗定责,安排队员进行蹲守,加强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积极推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综合运用整改约谈、批评教育、提出意见建议等非强制执法方式,文明规劝,对屡教不改或屡改屡犯的,依照《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在督促城区在做好城市道路日常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强化夜间对旅游景点景区和网红打卡地等周边道路的保洁作业,一是视人流量和垃圾量合理调配保洁人员,加强道路巡回保洁增加废物箱清掏及垃圾收运频次,保持良好环境卫生;二是强化公厕管养,严格落实“四净三无二通一明”管理要求,确保公厕内部及周边干净整洁无异味、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污迹,给广大市民、游客提供良好的如厕环境。
二、下步工作
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看似“小事”,实则关乎百姓民生,事关政府形象,考验的是政府治理水平和治理方式,需要长期坚持,多方合力。我局将坚持综合施策、疏堵结合、联勤联动、精细治理,会同公安交警、市监、交通等部门,督促各县区、乡镇街办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对占道经营问题综合治理,在多发区域和时段,提前部署,预先管控,重点整治一批无序占道经营侵害道路安全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疏导服务,指导属地因地制宜,合理设置便民服务点和疏导区,引导规范经营,让城市环境秩序持续提升。
以上是我局对您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也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指导。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27日
